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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2011年部分县直单位招收大学毕业生见习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点击率:154次    共有0条评论
根据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字[2011]124号)精神,现就我县2011年部分县直单位招收大学毕业生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及人数
今年共有43家县直单位共招收182名大学毕业生见习 (详见信丰县2011年部分县直单位招收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表)。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2009、2010年未参加见习的应(历)届大学毕业生。
(四)具备拟报名见习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见习岗位表)。
(五)身体健康。
(六)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应(历)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三、招收程序和方法
由各见习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和考核录用。
(一)有见习意向的大学毕业生根据见习单位及岗位的要求选择见习单位,携带报名登记表和学历证、报到证、户口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见习单位申请报名。
(二)见习单位对报名申请本单位见习岗位的大学毕业生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三)见习单位持《信丰县大学毕业生见习录用备案表》到县就业局开具《见习通知单》,见习单位和见习生签订《信丰县大学毕业生见习协议书》,安排参加见习。
所需表格、资料均可在信丰县就业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xfjy.gov.cn。
四、见习待遇
(一)见习工资:按照《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丰县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信府办发[2009]65号)精神执行。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给见习生,县财政、县就业局按每人每月450元的标准按季度据实拨付见习补贴给见习单位。
(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就业局统一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签订见习协议书: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由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书。
咨询电话:0797-3363238
信丰县大学毕业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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